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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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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体在进行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做出的行政行为具有争议。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来详细地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行政法方面的知识。

  一、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

  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行政法驳回起诉的情形要根据以下的情况: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二、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我们了解到在以下这些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具体有当事人不合格、重复起诉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三、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还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5日。

  具体上诉程序规定:

  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如果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你同意原判,对你在二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

  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上诉要激纳上诉费。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行政驳回起诉的情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总而言之,具有以上提到的情形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若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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