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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近亲属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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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近亲属就是一些跟自己血缘比较相近的人,而近亲属在不同的法律概念中,其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在民事、刑事或者是行政中的规定是有所区别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行政法中近亲属的范围?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行政法中近亲属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从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行政法领域中的“近亲属”范围最广,民法领域次之,而刑法领域中规定的的“近亲属”范围最窄。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近亲属中如何分配

  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做出规定。我们认为以下规则可供参考:(1)近亲属协议分配。这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如果近亲属能够对此进行协商达成分配协议,则应听任意思自治,无需运用公权力加以干预。(2)配偶和亲等较近者优先。在近亲属中如果存在配偶和不同亲等的人,配偶和与死者亲等较近者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死者亲等较远者不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换言之,配偶、子女、父母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不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三、近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流程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3、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4、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法中近亲属的范围的内容,由此可知,行政法中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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