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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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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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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以及分别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由全国人大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与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地位相比较,全国人大同样处于最高层次。从职权上说,全国人大行使国家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职权,拥有其他国家机关不具有的权力。主要是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力,选举或决定任命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权力,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和平和战争问题等的权力,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以及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他权力。这些权力具有全权性和最高权威性,具体体现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有的海外报刊的记者也曾提出这个问题,并问及党与人大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

  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其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以便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党不代行人大的职权,党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人大依法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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