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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法院行政审判凸显民生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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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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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处理规范了,我们现在可以睡安稳觉了,芦淞法院为我们做了件好事。”近日,在湖南省株洲芦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协调了结一起小区居民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后,承办法官回访原告陈某时,陈某说出心中的感激之言。

2010年月1月份以来,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机动车占用芦淞区幸福村小区的道路转运垃圾,臭气熏天、飞尘很大,且垃圾运输车通晚在小区中转垃圾,刺耳的噪声使人通晚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居民多次向交警等部门投诉无果,3月21日,小区居民陈某将芦淞交警大队诉至法院,要求交通管理机关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芦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在接到原告诉讼后,多次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最终,环卫所承诺将垃圾均倒入垃圾中转站内,垃圾运输车更改工作时间,陈某便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芦淞法院行政审判牢固树立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把司法为民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2008年以来,审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保等行政诉讼案件53件,协调结案47件,其中对7案涉及抚恤金、养老保险金、最低生活补助金发放及工伤事故受害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3000多元;对5位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又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法院网株洲芦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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