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公平的事情,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应当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即使对方是行政机关,俗称官,法律也是支持我们的,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一切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来进行,那么行政诉讼程序包括什么阶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程序包括什么阶段
1、一审
(1)起诉
行政诉讼遵循"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有被告资格的主体被撤销,其被告资格转移给其他行政机关。这里需要把握的问题是:
1、被告资格转移的条件。有被告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被撤销,在法律上该主体已经被消灭。
2、行政机关被撤消后,其职权继续由其他主体行使的,如职权归入新组建的行政机关,分别由两个机关行使或者被收归人民政府。被告是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
3、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其行政职权随政府职能转变而不复存在,下放到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三、行政诉讼要遵循哪些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程序包括什么阶段”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行政诉讼程序跟民事诉讼程序差不多,要经历一审的起诉、审理、判决,接着是二审,最后是判决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