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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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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行政诉讼也会有撤诉的时候,也就是上诉人在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前,最后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行为,也是不要求法院进行审理的行为,具体满足条件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告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被诉行政机关无权在第二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二审中不存在此种撤诉形式)。但不管哪一种情形,行政机关都不能强制原告撤诉。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

  二、行政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原告如果是以不同的事实、理由重新起诉的,是可以的。但如果再以同一的事实与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再起诉的。

  三、行政撤诉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行政撤诉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标题写行政撤诉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等等。

  行政撤诉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

  (1)首部:标题写“行政撤诉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先写明案由和起诉或上诉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诉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诉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通常人民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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