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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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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相对于一审程序而言的,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法院必须要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那究竟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

  二、行政诉讼二审程序注意事项

  ①第二审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但并非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必须经过这一程序;

  ②第二审程序既可适用开庭审理,也可适用书面审理。适用书面审理的条件是该上诉案件事实清楚。

  ③审结期限,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上诉后程序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是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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