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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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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政诉讼中该有何法院进行管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不同法院可能遵循不同的原则与方法来判决案件。但是总归一点是法院会为民众做主,会站在正义的一方。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的相关内容吧。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一)、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如对收容审查不服)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原告所在地具体指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由哪一人民法院管辖,取决于原告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林木等)。涉及到不动产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同时也便于判决、裁定的执行。

  裁定管辖

  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通过裁定确定管辖。

  二、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三、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的全部内容。通过这些内容相信大家也已经了解了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以及它的法院管辖权吧。正准备进行行政诉讼的朋友可以多注意下。展。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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