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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的上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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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行为人或是其他群体能够在认为行政单位作出的行为存在问题时提起诉讼,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胜诉,当法院判决维持行政行为时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那么行政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判决书的上诉期限

  当事人对行政判决书不服时,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判决书的上诉期限

  二、行政上诉案件的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三、行政诉讼二审流程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或判决不服,而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对一审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在第二审程序中应注意:

  1、第二审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但并非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必须经过这一程序;

  2、第二审程序既可适用开庭审理,也可适用书面审理。适用书面审理的条件是该上诉案件事实清楚。

  3、审结期限,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行政判决书的上诉期限的信息,由上可知,当事人对行政判决书不服时,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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