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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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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诉讼,日常所见的大多是民事案件的诉讼,但是对行政行为诉讼的案件也不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和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有举证的责任,那么行政诉讼被告什么时候提交证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被告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被告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承担的义务与权力

  在行政诉讼中,对特定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进行举证是其应尽的诉讼义务,而对方当事人也可对此事项进行举证,但其是在行使自己的举证权利。

  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的是说服责任,若其不能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成立的证据,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而对方当事人对此事项承担 的是一种推进责任,其所要证明的是对方的主张不成立。承担推进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若不能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成立的证据,并不必然导致败诉,也并不因此而免除对 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三、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也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该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被告什么时候提交证据”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要积极的应诉,同时被告也有积极举证的义务,行政诉讼被告应当在收到诉讼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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