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4 18:30
人浏览

  询问笔录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对于案件的侦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破案和审判的重要证据材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制作笔录。那么询问笔录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呢?接下来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询问笔录的组成

  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为“询问笔录”。

  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4、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5、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询问笔录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

  二、询问笔录的特点

  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三、询问笔录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

  制作询问证人笔录必须准确、客观、完全、合法。具体地说,有以下几项要求:

  1、必须两人询问,一人问,一人记。

  2、对于证人的陈述要按他本人的语气记录,并且尽可能做到逐句记述,不能做任何修饰、概括和更改。

  3、对于询问时的问和答,也应逐句记入笔录里,并且要反映出问与答的语气、态度。

  4、询问结束,必须向证人宣读笔录,或由证人亲自阅读。如果证人请求补充和修改,应当允许,并让证人在补充、修改处捺手印或签名、盖章。

  5、证人请求亲笔书写证言,应当允许。但必须事先认真询问,然后要求证人立即在询问地点书写。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把要他回答的问题列举出来,让他亲自书写。证人书写完毕后,应马上检查笔录里所写证言是否完全,若不完全,可以让他补充。

  6、询问笔录每页应当按顺序编号,并由证人逐页签名、盖章或捺手印。侦查人员则在笔录的最后一页的末尾签字。如果还有其他人员(例如翻译人员等)参加,也应当在笔录的最后一页的末尾签字。

  7、对每一个证人的询问笔录,都必须单独制作,不允许把几个证人的证言写在同一份笔录里,更不允许只制作某一证人的笔录,而让其他证人在该笔录上分别签名。

  8、询问笔录正文里遗留下来的空白行、页,在证人签字以前,都应由侦查人员划线填满。

  9、询问证人笔录的用纸必须合乎要求,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10、询问证人笔录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记录。

  询问笔录用于记录证人,被害人证言时使用。以一人一次为单位制作。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如有差错、遗漏,允许被询问人更正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写明核对结果并签名、盖章。以上就是询问笔录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来法律快车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