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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包括单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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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当事人是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证人是具有唯一性的。更多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包括单位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包括单位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当事人是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证人是具有唯一性的。

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包括单位吗

  二、什么是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

  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证人制度在罗马法中即已形成。罗马法对证人资格有严格限制,如对于法律行为的证明,非在场人不得为证人等。资本主义国家诉讼立法中,都有关于证人资格的规定。一般说,凡能了解和表达证言事实,并能理解宣誓的法律义务的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作为证人。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当事人(除公诉人)、鉴定人可充当证人。但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事人、鉴定人不得作为证人,当事人陈述与鉴定人意见是独立的证据种类。

  三、行政诉讼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

  鉴定人和证人有以下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资格要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证人的资格要件正如前所述,只要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

  (2)在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因此证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法院指派或聘任,亦不能随意替换,而鉴定人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从事鉴定活动是受法院指派或聘请,因此,鉴定人是可以替换的;

  (3)在能否回避上,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

  (4)在询问规则上,对证人的询问应遵循个别和隔离的原则,证人不能了解案情,不能询问,而鉴定人可以询问证人,了解案情,对疑难复杂情况,可以询问多个证人,了解案情,对疑难复杂情况,可以由多个鉴定人相互商量形成最终的鉴定结论;

  (5)在发表的意见上,证人只能就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陈述意见,而不能发表自己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和意见。但是鉴定人作为专家不受此项意见规则的限制;

  (6)在出庭义务上,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普遍性的诉讼义务,一般不能拒绝,而鉴定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接受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证而只提供书面鉴定意见。

  行政机关需要对其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等承担举证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人包括单位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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