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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的有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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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的重视,因为这是行政效率的体现,我们在参与行政诉讼时,需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提前行政诉讼需要这方面的证明材料,那么提起行政诉讼的有证明材料?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有证明材料

  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6、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的性质是执行机关,只能具体执行、落实法律已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它不能任意创造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内容。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否则便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要求违法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情况:

  1、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义务,而行政机关随意要求履行义务的;

  2、法律、法规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但是行政机关任意增加义务的范围和数量的;

  3、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时程序违法,如不给正式发票等。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证明材料的内容,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比较有利的证明材料,不然行政诉讼会很难通过,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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