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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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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通常称为政府调解。那么行政调解申请书怎么写、行政调解有约束力吗、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行政调解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调解申请书的书写格式:

  (一)首部

  当事人基本情况:应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应当详细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正文

  1、“纠纷事实”是指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存在的争议。

  2、“申请事项”相对于“纠纷事实”是独立的,其内容要突出申请人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事项。

  3、尾部

  “特申请……”填写申请人所要申请的调委会名称。“日期”填写申请人申请的日期。《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二、行政调解有约束力吗

  行政调解有没有约束力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后,调解书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三、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和联系

  (一)仲裁与行政裁决联系:

  1、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2、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3、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二)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4、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行政调解申请书怎么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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