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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再审三个月能审查结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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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院一般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如果经过二审之后的案件基本上就结束了,但是有如果存在一些新的证据是可以推翻二审的,那就是申请再审。那么申请行政再审三个月能审查结束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申请行政再审三个月能审查结束吗

  行政再审的具体期限要具体分析。

  1、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再审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

  

  二、行政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2、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3、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4、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有什么不同

  1、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我们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

  2、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则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

  3、二者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而对行政审批不服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行政许可法》实施前业已存在的行政审批,如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则应转化为行政许可,其设定和实施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性质决定,行政许可并不能完全取代行政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将长期同时存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申请行政再审三个月能审查结束吗”全部内容。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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