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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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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现行刑法中有着两种争对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措施即拘留和逮捕,很多人都分不清什么时候适用拘留什么时候可以适用逮捕,两种情况的适用又有什么条件?相关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1、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3、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二、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具体关于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拘留和逮捕在适用情形和适用方法上都有很大不同,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法律措施,还希望大家不要混淆了二者概念。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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