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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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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为生病等原因是有医疗期的,在职工医疗期期间,公司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否则患病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但是一般情况下,生病的员工不能一直请假,医疗期也是有专门的时间限制的,那么,癌症晚期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癌症晚期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二、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一般医疗事故多长时间内有效期

  一般医疗事故1年内有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癌症晚期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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