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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还是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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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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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到底:《正抬着患者 担架翻了》

  新闻闪回:3月14日凌晨,沈阳市民高老太心脏病发,儿子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在使用担架抬高老太出房间的时候,担架发生180度的侧翻,高老太被束缚带吊在担架上……

  昨日,头一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强调是“偶然事件”的沈阳急救中心负责人对死者家属明确表示,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此事”。记者在高太老家人聘请的律师处得知,这在客观上承认了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昨日上午,沈阳市急救中心的一位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已经看到了关于沈河急救站急救人员抬翻担架,老妇死亡一事的报道,报道非常客观、准确,对沈阳市急救中心沈河站管理混乱、对记者态度生硬等问题表示道歉。

  昨日,高老太的家人又来到沈阳市急救中心沈河站,但被拒绝进入,双方还发生了争执,后来,高老太的亲属又来到了沈阳市急救中心。

  高老太的女儿称,高老太去世之后,一直处于悲痛状态的家属,前日曾经与急救中心的领导就赔偿一事达成初步共识,高老太的儿女还找来一位律师,按照意外死亡标准提出了赔偿的具体数额。

  昨日,沈阳市急救中心也找来一位律师,急救中心向高老太提出的赔偿标准是参考医疗事故标准,而这个标准的最高赔偿金额是10万元。

  目前,急救中心方面没有同意高老太家人提出的标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件事不是在医院发生,不是在医生实施救护过程中造成的,不是因为医疗技术和手段造成的死亡,按照事实经过来看,家属提出的赔偿标准更具有合理性。

  高老太的女儿认为,这是沈阳市急救中心故意推脱家属,以达到尽量减少赔偿的目的。

  记者询问急救中心负责人,为什么要依据医疗事故作为赔偿标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只有他们的律师才能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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