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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当医院副院长,只会加剧医患之间的权利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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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4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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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7月2日,沈阳27名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分别出任当地多家大医院负责安保工作的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医闹(7月4日《中国青年报》)。

新京报:警察“成为医院的家丁”,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医患发生冲突时,是为医院说话,还是为患者维权?警察担任医院副院长,有着明显的角色矛盾和利益冲突,既不合法更不正当。医闹问题,是医院和患者间矛盾激化的产物。医闹所以会发生,很多时候正因为缺乏公正的第三方,感觉利益受损的患者觉得无法通过法律维权,于是就采取“闹”这种私力救济的途径。而警察当医院副院长,很可能会加剧医患之间的权利失衡,令“公权力机构”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王琳:警察是公共职位,给全体市民提供安全保障,是警察职责所系。警察执法既要求公平,又要求公正。在医患纠纷中,并非医院都是无辜,患者都是无理。警察介入医患纠纷,首先得保持中立,才有公平公正处理的前提。从中立执法来讲,“警察副院长”纯属多余。因为只要医院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警察就应出动。“警察副院长”强化了警察对医院的认同,这本身就包含了一种暗示。若还未介入就对患者进行了“有罪推定”或“有错推定”,势必激化矛盾,加大警民对立的裂痕,又怎能为医院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呢?

张贵峰:众所周知,“医闹”虽然表现为治安问题,但说到底其实还是医疗体制的问题,如“看病贵看病难”的医疗保障体制,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医疗沟通体制,救济渠道不畅、严重缺乏公信力的医疗事故鉴定体制。

邓辉林:医疗纠纷发展到难堪的“医闹”,应归咎于申诉与处理机制的缺陷。因此,卫生部门和医院为患方提供更多表达渠道,并作出及时稳妥处理,方显未雨绸缪的睿智。若把重心置于事后打击,则有事前不作为之懒政与事后瞎作为之乱政的双重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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