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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患者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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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院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可以考虑怎样的去维护患者的自身权力,在这样的情况下面是需要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关的约束,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维护患者权利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如何维护患者权利

  首先,需要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对于病情究竟是要告知家属还是病人本人、用什么方式告知等等,还应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的指导意见。

  其次,要对医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不断培养人文精神,增强伦理和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最后,政府有关方面应完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强化监管平衡医患权利,把患者的知情权落到实处。

  (一)主动取证,保护现场

  患方要与医方交涉,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有证据说明医方有过错和违法行为,并对自己造成了不良后果。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应主动地搜集各种相关资料和证据。

  凡门急诊者,患方必须立即向医方索回病历,如果是急诊抢救病人,还要取回护理记录单或其复印件;凡住院病人,可以要求医方全文复印住院病历。这不仅有利于对问题的分析,也可防止对对病历的涂改、仿造、隐匿或销毁等情况的发生。

  在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规定要重视病历的保管工作,指出“病人所在单位、病人、家属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不予调阅”。

  但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如果医方拒绝复印或复制以上资料,患者可以依《条例》第56条第(二)项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以责令其改正或处分。

  同时,患方还要尽量从有关病人处获取旁证。包括同病室的其他病人或家属等,可通过他们了解真实情况。由于病人及其家属流动性较大,因此个人取证时要抓紧时间,并及时掌握这些病人或陪护人的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求需要时可及时联系。

  除资料取证外,凡涉及到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有关纠纷时,患方应及时提出要求医方封存现场,且不可销毁该类物品,破坏有关现场。

  

  二、门诊护理工作与患者权利关系的管理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门诊护士工作在维护患者权利的复杂背景下,同时受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负面效应影响,门诊护理工作与患者权利关系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地进行整改,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3.1 医院在患者中开展“五知道”、“五明白”活动

  “五知道”即知道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诊疗时应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做特殊检查和有创治疗前应履行的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五明白”即明白住院“一日清单”的含义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疾病的诊断,明白做检查的目的,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此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尊重了患者的权利,受到患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受到中组部贺国强部长的高度评价。

  3.2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道德教育,树立以患者权利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观念[3]

  对门诊护士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在护理活动中,通过增强医护人员自觉尊重患者隐私的意识,使患者就医时不再尴尬、不再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3 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如印发健康教育处方,集中健康教育讲课,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利用门诊电子显示屏,播放专科和专家介绍,指导患者选择医师;公示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让患者清楚地消费。

  三、门诊护士与患者隐私权的关系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治疗护理的需要,可能会知道患者的一些隐私(诸如个人家庭及个人经历的不幸与挫折、婚姻恋爱及性生活的隐私、私人财产等) [2]。护士在疾病诊治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有很多机会触及患者的隐私。但目前因多方面的原因,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

  医疗护理活动中可能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1)有关患者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的隐私内容,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向医生和护士公开,却不愿让他人知道的隐情,在未取得患者本人同意前,护士不得向他人泄露。如很多求助与咨询的患者,他们并不希望将自己的心里“秘密”告诉别人,在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个别护士有传闻“秘密”的行为。(2)在就医过程中,患者不得不向医生袒露一些自己的隐私,因为医院管理措施不当,这些隐私常会被曝光。如医生询问病情涉及患者的隐私时,身边有候诊患者旁听和围观。(3)关于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需要暴露患者身体隐私部位的情形经常发生。如心电图检查、超声检查、妇产科检查和肌肉注射等操作。(4)门诊日志登记要求需完善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和个人病史等,但在日常工作中,偶有遗失门诊日志登记本的现象。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维护患者权利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在医院发生纠纷,医院可以与患者首先进行相关的处理,以及调解,并且可以作为相关的证据去准备,就这记录,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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