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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个小手术不想左乳被切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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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家住昆明西山区的孙女士到云南省某医院做手术,取位于左胸的一个肿瘤,可手术后孙女士发现,自己的整个左乳房都被切除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她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

孙女士说,当时按照院方的处理意见,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小的手术,只需要将探针刺入肿瘤部位,取出肿瘤活体就可以处理。而且她事前到其他医院检查,也被认定是良性肿瘤。

去年12月26日,孙女士进行了手术。孙女士说:“手术前,医院并没有准备好合适的工具,等探针刺进去,医生才发现探针短了,无法取出肿瘤。”在探针反复的插拔过程中,她在X射线下暴露了一个多小时。当天中午,孙女士又被推进了手术室,经过两次手术,她的左边乳房被整个的切掉了,但随后在对切除部位的检查中,却没有发现肿瘤,而且伤口一直没有愈合。随后,孙女士找到院方,要求处理此事。但双方对具体赔偿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对此,医院的相关人员介绍说,对孙女士所进行的检查和手术均不违反医疗原则,患者及家属充分知情。今年8月初,孙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此案经法院调解后,孙女士的代理律师说,医院目前对于赔偿的态度依然很模糊,不愿意接受孙女士所提出的赔偿方案。院方只表示可以让孙女士在医院进行免费的肿瘤摘除手术,而对其他赔偿条款依旧不认可。目前,双方仍在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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