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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疗纠纷解决有新办法明确处置医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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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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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原创报道】今后,市民如果碰到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10月26日,温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介绍刚刚推行的医疗纠纷调解和理赔中引入第三方机制。

  据介绍,为创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温州从10月1日起,制定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组建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理赔中心。目前在我市的省、市级6家医院(附一医、附二医、市二医、市三医、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和三个区第一人民医院试行,今后向全市推广。

  今后,市民碰到医疗纠纷,在医患同意协商解决的基础上,由人民调解委会调解,医疗责任保险机构理赔。赔偿金额要求在一万元以下的,可由医患双方在医院内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金额要求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委托人民调解委会调解解决。数额较大的,须经医疗事故鉴定后调处。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司法局牵头建立,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目前办公地点设在市区黎明路,目前有7名人民调解员组成,其中包括法律、医学专家,调解员实行聘任制。

  除了调解之外,理赔也由第三方进行。设立市保险理赔中心,接受医患双方委托,参与医疗纠纷调处理赔日常事务。医院出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如果出现医疗纠纷,经医疗事故鉴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是法院判决后,责任在院方的,将由保险公司向患者提供赔付。

  因此,今后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先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委会的调解处理,再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改变了原先有患者于医院直接理赔的方式。

  此外,《温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对医闹的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须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停尸闹丧或者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的;故意损坏或者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妨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记者:应忠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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