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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傍名牌”被判道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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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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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消息 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唐业继)风湿病门诊为宣传自己,在网站、病历及专车上使用当地一家医院的商标及标志。近日,经过省高级法院调解,“傍名牌”的风湿病门诊向对方道歉并予以经济补偿。

2008年7月以来,咸宁市麻塘风湿病医院发现,咸宁镇常恭风湿病门诊在其注册网站、广告宣传、医生名片、就诊病历、接送就诊患者专车上,均使用咸宁市麻塘风湿病医院已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湖北省著名商标”“麻塘”标志,侵犯了麻塘风湿病医院注册商标专用权,便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7月30日,咸宁中院公开审理后并作出判决,咸宁镇常恭风湿病门诊不正当使用“麻塘”标志,侵犯了麻塘风湿病医院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行为损害了麻塘风湿病医院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咸宁镇常恭风湿病专科门诊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经省高级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咸宁镇常恭风湿病专科门诊向对方表示道歉,该门诊在调解协议签字生效后30日起,在其今后所有的对外企业宣传中,不再突出使用“麻塘”文字及歧义性语言进行虚假宣传;协议签字后3日内,向咸宁市麻塘风湿病医院作出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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