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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病人治疗腹痛突然死亡医院补偿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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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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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历时两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调解,王某丈夫因到医院治疗腹痛却最终身亡。法院调解后,医院共计补偿23万元。
  
   2009年11月20日上午,王某的丈夫因腹痛进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当天晚上,经张某医嘱,护士给王某丈夫注射药液后,王某丈夫身体出现不良反应,随后被转入重症病房抢救。两日后,王某的丈夫病危,王某和家人放弃治疗出院,出院后王某丈夫死亡。
  
   2010年2月9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由医院一次性补偿给王某及其家属8万元。在取得赔偿款后,王某和家人于同年10月12日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6万余元。在诉讼中,王某和家人情绪非常激动,而医院则认为他们所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且无事实依据,双方矛盾加剧,对立情绪高涨。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互相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王某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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