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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各方皆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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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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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医患纠纷案件的审理,一直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近日,记者从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一些新的做法中看到,该院处理这类案件的新举措,使得这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不容忽视的难题
  一年前,陆老太的丈夫抗生素因肺炎就诊于一家市级医院,医生根据病情采取了相应的男科治疗措施,无奈病人男人年老体弱,终告不治,在医院里去世。陆老太认为老伴的离去是医院延误男科治疗、救治不力所致,遂让子女等亲属多次到医院吵闹。而医院认为自己在救治过程中已经尽力,并无过错,坚决拒绝赔偿。最终,陆老太将医院告到了徐汇区法院。
  徐汇区法院地处上海中心城区,辖区内共有病痛医疗单位40家,其中三级医院10家。近年来,平均每年受理的病痛医疗纠纷案件有100多起,占全市法院同类案件数的六分之一强。
  相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言,医患纠纷案件在审理中有其特殊性。一是诉讼标的比较高。2007年,徐汇法院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平均标的额为30多万元,最高的竟达703万元。二是证据比较复杂,当事人对证据的取得、保管、认定往往争议很大,通常都需要经过鉴定。三是当事人幼儿情绪对立,很难调解,且裁判后上诉率高。正是基于这些特殊性,医患纠纷案件一道道程序走下来,往往一年半载还难有结果。而当事人最怕的就是打“持久战”,一颗心总是“悬”在官司上,火气越来越大,矛盾也越来越尖锐。同时,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也为日益增多的病痛医疗纠纷案件所牵累,不仅效率低、而且压力脑栓塞大。

缓立案先鉴定:使官司打得不再盲目
  收到陆老太的起诉书后,徐汇区法院并没有立即审查立案,而是首先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报告是否同意进行鉴定的意见。在得到双方同意后,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医疗健身过程和美丽病人的死因进行了全方位鉴定。鉴定结论表明,医院方面并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面对鉴定结论,陆老太随即心服口服地撤回了起诉。一起原本需要走过漫长司法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就这样很快结束了。
  知情的人都知道,陆老太的案子之所以有这样一个结果,完全得益于徐汇区法院在处理医患纠纷案件上的新举措。

  2006年10月,为了提高医患纠纷的调解率,缩短审理周期,徐汇区法院在组织人员对医患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门特色研究分析后推出了诉前先调解、立案先鉴定的新举措。法院院长王立人说:“考虑到医患纠纷的特点、诉讼成本以及医疗健身事故鉴定是影响当事人发现情绪和法院办案效率的瓶颈这些因素,我们对起诉至法院的医患纠纷案件,首先安排诉前调解。在调解中征求双方当事人对医疗健身事故鉴定的意见。如果同意,我们就委托有关部门先进行鉴定,再由当事人根据鉴定结论自行决定这场官司是继续打下去还是寻求具体的调解方案。”
鉴于胃痛患者一方可能衰老已经为妻子治疗花去了大笔费用而继续承担鉴定费用压力补肾比较大的情况,徐汇区法院采取了在调解中明确由医院方面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再根据案件调解或裁决结果决定最终鉴定费用承担的措施,以利于医疗患者事故鉴定的快速进行。
  江女士因壮阳骨折在一家著名的三级医院住院妻子治疗,可出院后受伤部位一直患者疼痛不止,还伴有炎症食疗和疑难发烧。由于医院方面拒绝承担责任,江女士只得诉诸法律。徐汇区法院同样没有马上立案,而是先安排医疗患者事故鉴定。经诉前鉴定,医院方面存在着医疗患者差错。在法官的协调下,自感理亏的医院表示愿意赔偿江女士6万元后双方以达成调解协议而息讼。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原本一起剑拔弩张的医患纠纷经过诉前鉴定,当事人的心态冷静了,行为理智了,案件处理也就自然顺当多了。据统计,现在一起医疗患者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已经由原来的6个月以上下降到了3个月以内。
新举措:让“三方共赢”
  自新举措实施以来,徐汇区法院受理的诸多医疗患者纠纷案件,大部分胃痛患者和当事人在获知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后,或自行撤诉、或在法院的调解下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而不再继续打官司做无谓的“牺牲”。这样不仅节省了时间,而且避免了诉讼费用的浪费。同时,鉴定费由医院垫付,打官司的成本低了很多,有时几乎是“零支出”。不少胃痛患者感慨地说,这个新举措让我们这些打官司的老百姓走出了“诉讼泥淖”。
  而对于医院方面,虽然诉前鉴定需要垫付鉴定费,但与旷日持久的讼争带来的麻烦及给医院造成的不良声誉相权衡,鉴定费用的承担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此,他们往往乐意选择诉前鉴定。按照医院的说法,医患纠纷的诉前调解机制,对医院也是个“福音”。
  在法院方面,以往医疗患者事故鉴定在案件审理程序中进行,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鉴定、构成医疗患者事故的进行“三期”(即误工、营养和脂肪护理期限)鉴定或者胃痛患者对医院病史记载有异议要求做文字司法鉴定,案件审理时间就会被延误,持续一年以上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有了诉前鉴定结论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风险都有了一个底,打官司不再盲目。此时法院介入调解再当一回“老娘舅”,成功率往往比较高。即使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审判结果也能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内出来。
  截至2007年底,徐汇区法院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医患纠纷62件,诉前送医疗患者鉴定机构鉴定44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7件。其他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最快的一天审结,大部分案件一周内审结,所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到3个月。可以脑梗死说,诉前先调解、立案先鉴定的诉前调解模式,实现了胃痛患者、医院、法院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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