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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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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过失,又称为医疗过错。对于医疗过失的处罚的法律规定,有医疗机构的过错规定和医务人员的过错规定。两者的规定有所不同。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法律规定?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评价的外部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定义中规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就是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定义务作为认定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违反的义务主要是管理义务,如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适格人员的任用、保证医疗设施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要求及按照规定保管医疗文件等。

  2.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行为人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按主客观标准进行判断。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过错是过失,主要的目的是强调行为人没有主观恶意,如果是故意,则应按照刑法处罚或者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律规定

  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2、《规则》规定,医疗过错鉴定实行回避制度。鉴定人应回避的情形包括:鉴定人是当事人或其近亲的;鉴定人或其近亲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担任过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鉴定人参加过本案同一事项的鉴定的;鉴定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其他情形的。

  3、委托人可自选鉴定人,鉴定机构应指派或由委托方随机选2名以上鉴定人,并聘请3名以上具有相关临床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同时参与鉴定。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正确理解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对此,会议明确强调,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的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医方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负有举证责任。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

  医疗过错,又称医疗过失,可以分为医疗过失的赔偿规定、医疗过失的医疗鉴定。关于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法律规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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