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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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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分为社会方面因素与病人方面因素。有的医疗纠纷产生是因为患者对于医疗知识的认知不够,对医疗效果的期望过高导致的。更多关于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1、社会方面因素

  (1)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落后,个人对医疗费用承担能力低下,是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基础。

  (2)社会舆论总偏向于“弱者”的观念,媒体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报道,助长患者及家属的对抗心态和势力。

  (3)社会法制观念薄弱。执法机关在干预、协助处理医疗纠纷中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医院陷入被动局面。

  2、病人方面因素

  (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

  (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

  (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二、发生医疗纠纷,可否拒付医疗费

  发生医疗纠纷时不可以拒付医疗费。

  患方经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医患双方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院方应对患方履行治疗义务,同时享有要求患方支付医疗费的权利;患方享有接受治疗的权利,同时有给付医疗费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家属提供书面申请,并附和病人关系的有效证件。

  2、自收到书面申请15日内,卫生局移交郑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郑州市医学会约在55天后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3、自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15日内,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再次鉴定。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在生活、工作中冷静处理纠纷,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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