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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为给患心脏病父亲治病盗窃金属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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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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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王明殿签下了社区矫正协议

来青打工的李某盗窃了公司的工艺品废料,被警方抓获。由于其有立功表现,法院最终判处其缓刑。了对其进行帮教,法院找到了位于崂山区的王明殿帮教基地。据悉,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5年来首异地籍缓刑人员在青“服刑”的案例。4月11日,李某正式签收了社区矫正告知书和保证书,在青接受社区矫正。据悉,崂山区共有16个此类帮教基地。

  ■案情

  保安队长盗窃废料被抓获

27岁的李某,是山东邹城人 。2008年,李某来到城阳区家工艺品有限公司工作。由于表现出色,李某不久就被提拔为保安队长。2010年1月,李某伙同弟弟李某某纠集方某等人 ,盗窃了价值2.5万元的工艺品金属废料,销赃给高某等人 ,获得赃款9000元。案发后,李某等人被抓获 ,被盗物品全部追回。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李某某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主犯。李某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判后,李某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刑二庭法官傅庆涛在审理此案时发现,李某和弟弟盗窃的主要原因是两人的父亲患上心脏病,无钱医治,情况十分危险。两兄弟被捕后,家中一下子失去了经济来源,境况十分困难。“李某帮助公安机关抓捕了三名销赃案犯,根据这一情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傅庆涛表示,市中院二审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探访

  缓刑人员在王明殿饭店务工

4月11日,记者探访了位于崂山区中韩街道的“王明殿帮教基地”,这里也即将成为“全市法院缓刑帮教基地”,缓刑人员在这里接受社区矫正,有工作、有收入,法院对他们定期考察,崂山区司法局对他们进行监管。曾荣获“感动青岛十佳人物”称号的王明殿将缓刑人员招聘进自家饭店里,对他们实施帮教。据了解,崂山区司法局共有16处帮教基地,有142人正在接受帮教。

当天,在法官的主持下,李某与帮教基地负责人王明殿签署了社区矫正保证书,开始了3年的矫正期。李某告诉记者,他3月23日开始在这里生活和工作,已经适应了,愿意继续留下来。据了解,这里的人员都有着同样的经历。记者看到,这些矫正人员在基地都有工作,李某在这里做厨师。

  ■讲述

  “我不想孩子出生就见不到爹”

回忆当时作案的想法,李某表示,当时父亲做手术需要6万元的医药费。他与弟弟东拼西凑了3 万元,又与医院签协议暂缓了2万元,但依然差一万元,这时他想到了单位的下脚料。“弟弟有车,我当时觉得偷点单位的下脚料应该没事,抱着侥幸心理就作案了。”李某表示,“我父亲需要人照顾 ,妻子怀了孕,我不想孩子出生就见不到爹,就鼓起勇气提起上诉。”李某说。当他获得缓刑时,孩子已经5 个月大了,当他看到家人的时候,大家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矫正期结束女收款员想留下

记者了解到,像李某这样接受异地矫正的案例,比较少见。马新审判长介绍,这是市中院5年来首个异地籍缓刑人员在社区“服刑”的案例。一般情况下是责令接受矫正者在5日或7日内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主管机关报到,在当地接受社区矫正。“异地人员判处缓刑的,与青岛本地人员联姻的,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经济来源的,在本地工作学习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如果本人自愿在本地接受社区矫正,可以纳入青岛本地进行社区矫正。”市中院法官告诉记者。

在帮教基地,记者见到了一位长相清秀的女子,今年29岁的滕某。她告诉记者,自己拥有大专文化,原先在即墨市中医院住院处担任收款员,任职期间,将病人交纳的31笔住院押金7.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市中院二审对其判处缓刑。滕某说,她在这里管财务有2000元的收入,矫正期已经结束的她决定在“王明殿帮教基地”安定下来。 文/图 王悦 通讯员 法宣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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