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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治愈乙肝”未兑现医院被判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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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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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广州友谊医疗门诊部在电台广播中做广告,称能治愈乙肝。一武汉籍女子魏某在该院治疗两个疗程后未愈,愤然起诉医院,此案日前经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结案,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治疗费21000元。

  2006年4月,魏某在广播中听到被告的广告,称该院利用生物免疫手段治疗慢性乙型肝炎,魏某后到被告处咨询医疗信息,被告处的工作人员向她表示,若不能治好,就全额退还治疗费,并与之签订了疗效承诺保证书。

  2006年4月至8月,魏某治疗了一个疗程,花去21000元,检验结果显示未能治愈。双方经协商,被告免费为魏某再治疗一个疗程,其后检验结果显示魏某的乙肝仍未治愈。魏某根据保证书,多次要求被告退费遭拒,便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决被告败诉,须在十日内退还原告治疗费人民币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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