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乡村医师 医疗事故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8 04:43
人浏览

乡村医师 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介绍:黄陂一名乡村女医生在给病人注射前,未做皮试,造成年仅5岁的幼儿出现过敏反应,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记者从黄陂区法院获悉,乡村女医生周汉芬一审被判刑2年半,并赔偿6.3万余元。

  去年4月21日晚,黄陂南湖村村民周某5岁的孙子敏敏咳嗽不止,周某请周汉芬到家中为其诊治。周准备给敏敏做静脉注射,周某问做不做皮试,周汉芬回答不做。

  当针刚扎进右手背准备贴胶布时,孩子突然大哭起来。周连忙拔出针头喊来同村医生张某进行抢救。40分钟后,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证实,小孩子因注射头孢菌类药品出现过敏反应,引起喉头水肿导致死亡,属一级医疗事故。

  黄陂法院认为,周汉芬为他人诊治中,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故判定周汉芬犯医疗事故罪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