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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脊椎矫正手术失败截瘫加重索赔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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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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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脊柱矫正手术失败,原告穆某双下肢已经失去知觉。为此原告将被告某医院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原告因患脊柱侧弯于2004年3月1日到北京某医院就诊,于4月9日星期五做脊柱矫正手术。4月10日,原告发现双腿不能动,腹部及双下肢浮肿,双下肢已失去知觉。4月11日,主治医生告知原告截瘫加重,需要再做一次探察手术,理由是矫形杆变形,压迫出血。现在原告由于此次手术造成截瘫加重,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给原告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经北京医学会鉴定此次医疗事故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此次医疗事故的责任,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综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98424元、交通费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375元、残疾器械费12000元、残疾赔偿金1986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9732元,共计381191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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