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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萍:我的右腿比左腿短2厘米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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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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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

  在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后,2004年3月,杨建萍一纸诉状将二附院告上法庭,并先后在包头医学会和自治区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杨建萍对记者说:“我出院后,曾前往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过诊治,诊断为右髋骨性关节炎,与二附院的诊断截然不同,这在自治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中得到证实。”

  记者在杨建萍提供的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上看到,众专家对杨建萍病例资料及医患双方的陈述分析意见为:医方对患者诊断不明确,该患者应诊断为双侧先天性髋臼发育不良伴右髋半脱位、创伤性关节炎,医方对患者选择chiari截骨术具备手术指征,但部分手术操作如截骨平面偏高、角度不当、植骨等不符合要求,因此未达到chiari手术预期效果。患者有髋骨功能障碍是由原发疾病与手术不当共同作用所致。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2004年11月29日,法院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判决二附院承担相应责任,并赔付杨建萍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7万元。对于杨建萍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今后的生活费法院不予支持。

  急需置换人造关节

  经过6年的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杨建萍现在已经是心力交瘁。更为严重的是,她的腿现在越来越疼,做人造关节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杨建萍满面愁容地说:“这6年来,因为这个失败的手术,导致我根本无法继续工作,长年奔波在包头和北京各大医院,家里现在变得一贫如洗,家庭也发生了变故。最让我感到惆怅的是,置换一个人造关节需要8万元,而且人造关节的使用寿命也就10年,我现在才30多岁,后半生得换几个人造关节呀!” 为了自己能够重新站起来,杨建萍多次找到二附院的相关领导协商此事,但迟迟没有结果。

  二附院孙院长告诉记者,针对杨建萍的后期治疗费的问题,只能进一步走法律程序。

  对于此案,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的汪洪江律师认为,根据本案的判决,杨建萍要求继续治疗的请求,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已经被驳回。所以,杨建萍只能等再发生了实际医疗费用后,进行另案起诉。(文/北方新报记者 杨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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