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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调解书怎样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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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医疗事故常有发生,涉及到的纠纷也比较多,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尤其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和调解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也是对人性的一种考验。那么,医疗事故调解书怎样写?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调解书怎样写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2、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3、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4、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3、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这是调解不同于判决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主持调解,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调解书怎样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发生医疗事故是大家都不想的,如果能够进行调解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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