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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病历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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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瑕疵病历属于法院依法可以查明的问题,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材料认定相关证据的真实性。那么瑕疵病历可以作为证据吗?医疗过失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瑕疵病历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禁止鉴定病历的真实性,患方主张病历不真实时,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鉴定机构将终止鉴定,鉴定机构并不承担病历真实性的认定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定属于法院对证据属性认证的法定职责。

  (二)关于病历真实性问题,患方提出了真实性鉴定申请,但鉴定机构明确答复,上述瑕疵并不属于可以通过笔迹鉴定、墨迹鉴定等技术手段认定的医方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况(上述情况可以通过司法技术鉴定对真实性进行认定),病历记载内容的前后不一致、形式上的缺漏少补均属于法院依法可以查明的问题,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据全案证据材料,综合认定相关证据的真实性。

  所以在对病历真实性认定的过程中,第一步是要区分患方提出的病历瑕疵是否属于经司法鉴定技术手段可以鉴定的瑕疵,如果可以鉴定确定首先应当委托司法鉴定,如针对患方提出的知情同意书中患者签名为别人代签、病历记载为后补或修改等异议,法院可以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墨迹鉴定等文书鉴定方法确定病历材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病历真实性的认定责任仍在法院。

  

  二、医疗过失行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必须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一)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

  (二)行为人具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

  (三)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注意义务;

  (四)行为人没有履行注意义务。

  三、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二)鉴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如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在本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内,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双方对鉴定材料是否存在异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等;

  (三)通知是否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能够受理案件时,会给委托机构出具书面通知,通知已受理,并告知鉴定费用,有的还会告知下一步程序的时间。如果不受理时也会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召开听证会。开听证会前,鉴定机构会提前通知委托机构时间及开听证会的程序要求,并要求医患双方提交书面陈述材料。司法鉴定听证会可以说是医疗纠纷司法程序中最关键的一个程序,因为这是医患双方充分表达对医疗过程意见的时候,而且也是让鉴定机构能够采纳自己意见的关键时刻;

  (五)一般1-3个月后出具鉴定结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会直接送到委托机构。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瑕疵病历可以作为证据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首先要区分患方提出的病历瑕疵是否可以鉴定,如果可以鉴定确定首先应当委托司法鉴定再做判断。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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