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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经鉴定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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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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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做手术错被缝合输尿管” 追踪

  本报讯 (记者史册)今年7月3日,丰台南苑镇居民武女士做子宫全切除术后持续腰腹胀痛,转院诊断查出肾部有积液,二次手术时发现输尿管被缝上(本报12月10日曾报道)。昨天,武女士收到丰台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该病例属四级医疗事故,丰台南苑医院应负主要责任。

  今年11月初,武女士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12月23日,丰台区医学会形成鉴定结论。专家分析认为:“患者子宫切除术后南苑医院没有及时发现输尿管损伤,错过了手术修复的最佳时机”,专家结合其他方面因素做出了四级医疗事故认定。

  对此认定结果,武女士并不满意,她表示,因这次医疗事故,她患上肾盂肾炎,还在承受病痛折磨。武女士称,目前尚无意与医院商讨赔偿事宜,她准备向丰台区卫生局提出复议,申请由市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再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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