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00:59
人浏览

  医生是人,不是神,在对病人进行医疗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意外,最后导致该病人的病情加重或死亡,家属可能认为是由于医生的疏忽或者误诊造成的,那么,要判断是否是医生的原因造成的,就需要进行鉴定,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其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但中华医学会接受的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不服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也就是说前两级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已经做过。中华医学会是不可以直接作为第一、第二鉴定级,直接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

  (2)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案件,只能够是病历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案件。符合“重大、复杂、疑难”的标准并不容易,因此,中华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的数量是极少的。

  三、不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

  1、医疗事故当中的当事人这一方直接向相关的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

  2、相关的医疗事故争议不仅仅是一个医疗机构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多个医疗机构的情况,并且在所涉及到的多个医疗机构当中有一所医疗机构所在的地点的医学会已经受理了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

  3、相关的医疗事故的争议已经由相应的人民法院作出了调解,并且当事人达成了相关的协议或者已经由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

  4、对于所涉及到的医疗事故,当事人已经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司法机关委托的情况是排除在外的。

  5、医疗机构或者一些“医护人员”有非法行医行为,并且最后造成了患者身体健康上面受到了损害的情况。

  6、其他一些我国的卫生部规定的各种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在一年内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听证、取证后召开鉴定会议,并在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