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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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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鉴定期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有关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60日,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

  1、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

  《条例》规定,患方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

  2、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

  3、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

  根据《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

  4、积极参与鉴定。

  患方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

  5、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

  三、医生误诊医院有责任吗

  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期限、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以及医生误诊医院有责任吗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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