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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6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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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依伤害类别不同,分别为:1?患者人身遭受了损害,但经治疗痊愈的,其索赔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造成患者残疾的,除前者范围外,医方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3?造成患者死亡的,除第一款范围外,还有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就第一类伤害,是否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争议。我们认为应当包含,理由是: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明定为赔偿项目,而其后只谈死亡和残疾情形,是从计算年限角度规定的,并没否认第一类伤害的适用。2?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看,凡侵害健康权、身体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均可据受害人请求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作为例外,只在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上,不适用该司法解释。3?从第一类伤害本身看,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是完全可能的,不赔偿有失公平。另外,所有类别中,均应赔偿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或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患者死亡的,还有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二者的计费人数均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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