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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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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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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致死

  因医疗事故至人死亡后,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丧葬费是多少?按本市河东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怎样计算的?丧葬费是怎麽算的?有无计算标准,请指导.谢谢 /

  解答: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的标准都是很限的。规定的很不合理,医疗事故至人死亡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且没有设定死亡赔偿金。这对于患方来说,都是极不合理的。因此,现在有很多地方都主张死亡赔偿金。已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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