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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8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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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是怀着两个家庭的期盼而出生的,如果不幸遇到医疗事故而导致新生儿死亡,在悲痛的同时当事人应该如何去维权呢?那么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二、新生儿医疗事故怎样要求赔偿

  1、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4、赔偿款的确定。

  三、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法律小编温馨建议:虽然遭遇这种事情是十分不幸的,但还是希望当事人能够早日走出来,毕竟生活还在继续。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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