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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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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的医疗事故是可能会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这样的话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就包括了丧葬费。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范围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

  目前,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都规定有丧葬费的具体标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者的解释,此丧葬费已包括了“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

  (一)医疗费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陪护费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系对患者因伤残而导致收益减少,生活质量降低而给予患者必要的救助所支出的费用。

  (六)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已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鉴定费

  鉴定费在《条例》中未明确规定,但此费用是患者的实际支出,属患者损失的范围,医方应当赔偿。鉴定费用的确定,以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用的收据为凭,予以认定。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能一样,否则就失去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丧葬费的赔偿只是赔偿当地的标准,并不是你用了多少就一定赔偿多少。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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