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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死胎儿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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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现在医疗术不断进步,医疗保险提供更多保障,还是会发生医疗事故,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大意,失手,甚至会导致一些人员的死亡,对于家属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医疗机构应该予以赔偿,那么医院医死胎儿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院医死胎儿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这方面的事故是需要分情况而定,根据受害的主体而进行不同标准的赔偿,如果医院不愿意进行如实的补偿是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般情况下,患者未死亡而有其他人身损害情况下,作为赔偿权利人的是患者本人以及其扶养的人,在患者死亡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则是患者的近亲属以及除此以外的被抚养人。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类案件,存在其特殊性。即因医疗事故导致出生不健康胎儿的情况下,谁应成为赔偿权利人,是胎儿本身还是胎儿的父母抑或是其都应成为赔偿权利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构成医疗事故的诊疗行为造成出生婴儿身体、健康等遭受损失,往往是在婴儿尚在母体未出生时进行的,此时胎儿尚未取得权利能力,能否在出生后取得赔偿请求权在理论中有不同学说。我国法律亦未规定胎儿的人身权益的保护问题。但就目前实践来看,大多认为胎儿所受损害,如存活时是活体,则可以以婴儿本身的名义要求赔偿。同时,实践中亦存在婴儿以及婴儿母亲共同要求赔偿的情况。实际上婴儿与其母亲所受损害是不同的,可以分别诉讼。但因胎儿身体或健康所受侵害往往与其母亲遭受人身损害相联系,系基于同一医疗事故侵权事实造成的人身损害,从符合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的角度,一般法院对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合并进行审理的。

  二、医院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

  1、医疗质量存在问题:

  (1)医务人员因为技术原因或是业务水平所限,或是病程演变尚不足以认清,以致误诊误治。

  (2)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以及医疗设备的故障所造成的医疗过失。

  (3)院内交叉感染以及不可预见的医疗意外。

  (4)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医疗创新过程中也会有失误和挫折。

  (5)医患双方认知上存在差异,对医护人员来说,最重要的是按医疗原则实施正确的诊疗护理,而对患者及家属来说,更重要的是患者的感受及疗效。双方由于对疾病、治疗方案认知上的差异可引起纠纷。

  (6)医患双方的不良情绪引起纠纷,如:医护人员的厌烦、不满、紧张及不安全感等不良情绪。

  2、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患者到医院就诊己不仅仅是对医疗质量有要求,还需要医院提供综合性的人性化服务。

  3、医德医风存在问题:一些医务人员医德水准不高,服务意识差,行业作风存在严重缺陷。

  三、发生医疗纠纷怎么维权

  发生医疗纠纷,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院医死胎儿赔偿规定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赔偿是围绕着不同程度人体损害而决定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医疗机构不愿意进行如实的补偿是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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