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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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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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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医护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刑法的规定,那么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中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也需要进行认定,也就是负责人的认定,那么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指《条例》第4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刑法所讲的医务人员应当是指《条例》第55条规定的“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

  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违法操作的医护人员,如果医护人员因为违法操作导致患者发生了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的,那么医务人员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要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例如吊销执业证书等。以上就是“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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