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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销售过期药品 一粒药丸藏有近百条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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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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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丸里暗藏着近百条虫子,但这是在患者吃下第7个这样的药丸后,才发现了这个情况。
  
  昨日记者获悉,一怒之下将出售这种带虫子药丸的医院告上法庭的患者,获赔了精神抚慰金1万元。
  
  药丸里全是虫子
  
  2002年11月,葫芦岛兴城市的李春暴因为糖尿病引发便秘,来到兴城市中医院诊治。医院向李春暴推荐了自己生产的“润肠丸”,李春暴一共花26元钱购买了两盒。开始李春暴整丸吃,吃下7丸后,到了第8丸决定掰开吃。李春暴将药丸掰开,里面竟然蠕动着一条条白色的小虫子,足有近百条。李春暴又掰开几丸,里面还都是小虫子。李春暴当时就吐了。
  
  “这不就是说,以前吃下的7丸药也都有小虫子吗?”想到这,李春暴找到院长,当着院长面掰开两丸,里面也是小虫子。从这以后,李春暴见到口服药就想到自己吞到肚子里的几百条虫子,就会呕吐,落下了“恐药症”。
  
  医院销售过期药品
  
  李春暴拿着带虫子的药品到兴城市药监局投诉。药监局调查后确认,“润肠丸”已超过保质期,是医院自制中成药,因存放时间过长,里面生了虫子。而这些过期的药,医院又修改了批号,变成了没有过期的产品,继续销售。
  
  最后,药监局将“润肠丸”认定为劣药,兴城市中医院被认定为销售劣药,受到了药监局的处罚。
  
  患者获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
  
  医院被处罚了,但是李春暴一直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说法。2003年9月,他将兴城市中医院告上了法庭,李春暴称,自己的糖尿病总需要服药,但由于吃下“虫子药丸”患上了“恐药症”,所以不能吃药,总要用打针的方式代替,一天打一针,自己至少还要活40年,要打上1万多针,精神和肉体都要遭受巨大的痛苦。
  
  兴城市法院经过审理,于今年5月作出判决。判决认为,医院将过期的药品出售给患者,主观过错严重,出售过期药品的行为导致李春暴必须用注射代替口服药,给李春暴精神和肉体上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对于李春暴遭受到的精神和肉体痛苦,医院应当给予物质上的抚慰。据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春暴精神抚慰金1万元。法院同时还认定,医院出售过期药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判决医院双倍返还李春暴的购药款52元。
  
  一审判决后,李春暴和医院都没有上诉,判决已在6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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