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生猝昏接生时,婴儿夭亡责在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0 11:21
人浏览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两年前,云南省新平县医院产房内,正在接生的妇产科主治医生突然昏倒,次日,不治身亡,第三日,男婴夭折。两年来,男婴的父亲??一名检察官一直在为这起离奇事件寻求“事情的本来面目”……

医生殉职婴儿早夭

1998年8月21日,新平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张启军的妻子魏建琦被送进新平县医院妇产科“温馨病房”住院待产。魏孕期无任何异常;住院后经产前检查,身体健康,胎儿偏大,但发育良好。8月26日18时,产妇出现临产症状被送入产房,妇产科主治医师李绍芬和一名助产士开始为产妇接生,随后产科主任也赶来帮忙。19时,正当婴儿头部显露之际,李突然昏倒在地。

8月27日,42岁的李绍芬“因高血压突发并严重的脑溢血抢救无效因公殉职”。次日下午3时许,婴儿停止了呼吸。

两级鉴定:不属医疗事故

在产房门口亲眼目睹这一意外情况的张启军称,当时“产房内一片混乱,我与其他亲属迅速抱起李,接生的其他医生离开产房打电话找人,李被送入抢救室后才回产房,这段时间,我妻子躺在产床上无医护人员照看,致婴儿头被卡住,两位医生采取用力挤压腹部等措施将婴儿强行产出,可怜的孩子已奄奄一息。”张认为,医院对孩子的死亡负有责任,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998年11月,新平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面对罕见的突发情况,分娩的正常操作程序出现短暂中断难以避免,医务人员没有出现诊疗护理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

张不服,1999年12月,玉溪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认为:该次诊治不存在原则性的医疗缺陷;新生儿出现窒息与分娩方式和过程无直接因果关系;李突发疾病昏倒后,助产士仍在产床旁助产,产程未人为中断。因此,不属于医疗事故。

“定要争出个是非曲直”

记者日前来到新平县深入采访。张启军谈起此事仍满眼泪水:他亲眼看见李进产房接生前服药,出事后得知,李一直因高血压在吃药打针。医院为什么让健康状况不佳的医生上岗?

张对两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之初,我要求封存病历本,县卫生局同意了。后来发觉这是一个陷阱,拿来封存的病历已被涂改过。县卫生局连病历本都未启封就作出了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第一份鉴定中还承认有短暂中断,到玉溪市却连这都否认了。”

据新平县医院何院长介绍,当地正常接生时由一名医生和一名助产士负责,因李有高血压,当天有些头晕,故为张妻接生时有两个医生。婴儿现头后,李预计婴儿可能会呼吸困难,推氧气瓶之际突然昏倒,另一医生出去打电话通知领导,但助产士一直守护在产床旁。婴儿产出后呼吸困难,后未能存活,这与李昏倒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一定要争出个是非曲直,还事情以本来面目。”两年来,张到处收集证据反映情况。近日,他把电话打到卫生部有关部门,得到答复,如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起诉。但当地法院明确答复他,由于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否定结论,法院不予受理。张表示,将考虑对新平县卫生局违反鉴定程序作出错误结论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