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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人民医院剖腹产失误致男婴小腿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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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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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人民医院剖腹产失误致男婴小腿骨折

  大河新闻网10月23日电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2006年1月25日,怀胎十月的王利敏在阳谷县人民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婴。但全家人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由于医生在取胎时操作失误,导致孩子左小腿骨折。济南一家医院的大夫看到孩子腿部的片子后说,这孩子的腿长大后可能会出现问题。

  4月19日,经济南市医学会鉴定,此病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昨日,在山东省阳谷县王利敏的家里,王利敏已经5个月大的儿子赵轶躺在床上不停地蹬动双腿。


  操作失误导致男婴左小腿骨折

  2006年1月,即将分娩的王利敏住进了阳谷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当月25日,王利敏剖腹产下一男婴。当时给她接生的是妇产科主任李义。孩子生出来后,李义对王利敏的家人说,孩子出生时腿别了一下,要去骨科拍个片子。但当孩子从骨科被抱回病房后,左小腿上却包着纸板和纱布。李义说,孩子的腿骨折了,但不会有事,一个星期就能完全好。

  三天后,医生又将纸板换成了夹板。每当王利敏向李义和一名骨科医生询问孩子的病情时,他们总说没事没事。

  2006年1月29日,当生产后的第五天,医院主动给王利敏办了出院手续,并向她承诺,此后王利敏和儿子的住院费用都由医院出,直到孩子康复。

  在住院期间,医院给孩子的腿拍过五六次片子,但每次都不给王利敏看。家人想要了解孩子左腿的情况,向李义要以前拍的片子,李义说片子在骨科,而骨科的大夫说在李义手里。无奈之下,王利敏和家人带着孩子在其他医院拍了片子,拿到济南的医院让大夫看。大夫说,孩子的腿长大后有可能出现问题。

  于是,2006年6月14日,王利敏申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6月19日,经济南市医学会鉴定,此病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月5日,阳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0月15日,此案终于有了结局,依据判决结果,阳谷县人民医院赔偿王利敏各种费用共39000元。(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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