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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同样B超费用却翻番当事医生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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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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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对患者温树连在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结果出现差异,以及病人在治疗过程中被无故转院一事做了报道。昨(29)日,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就此事做出了回应。

  情况属实

  当事医生被罚1000元

  昨日上午10时许,患者温树连的妻子蔡成芳和儿子温学科再次来到五通桥区人民医院,与院方协商有关事宜。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川平及行政办公室主任付剑平做出了答复和处理意见。

  付剑平称,病人温树连先后两次来医院检查结果出现偏差,病人家属认为是医院漏诊,医院则认为是由于病人温树连两次检查的部位有所不同,所以结果才不同。就患者家属提出的输尿管结石未准确查出,付剑平称,肾、输尿管结石有一定发病期,初期只是腰部疼痛,由于肠气等多方面因素干扰,B超无法准确查出结石所在,病情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积水等现象,这种情况在医学上较为常见,并非医院漏诊。

  而患者温树连在治疗过程中无故转院,院方称经过深入调查,情况属实,该医生在未通知院方的情况下将患者随意转院,违反了医院的相关规定,而且被转医院与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无任何业务关系,因此医院对该医生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患者转院后多花费的450元手术费和转院过程中的交通费也由该医生承担。

  张副院长称,此次对该医生的处罚只是初步决定,等待院方将此事处理妥当后,再开会讨论最终处理意见。

  患者不服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对此事件的答复和处理意见立即遭到患者家属的反对。“从我爱人发病到检查再到做手术,这中间不知受了多少罪,对当事医生罚款多少是医院的事情,仅仅是补个差价和交通费是不行的,我们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温树连的妻子蔡成芳说道。

  温树连的儿子温学科也表示,“医生私自将患者转院,虽然个人有责任,但与医院的管理制度也有关系,医院不可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必须赔偿患者的病痛折磨费和精神损失费。而且我们在乐山的医院做完手术后要求输液未果,被迫转往别家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应由医院承担。”

  随后蔡成芳提出了自已对医院的赔偿要求:“医院需支付患者在乐山治疗的碎石费用900元,以及转院到乐山后的医疗费用,还有先后几次往返乐山产生的交通费以及患者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

  患者要求

  医院明天给答复

  就家属提出的赔偿意见,张副院长表示,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并不在精神赔偿的范围之内,但医院会考虑患者家属提出的要求,本周五将给患者家属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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