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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下肢瘫痪医院称产妇早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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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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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4日,小琪(化名)在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接受了剖腹产后,出现了产后麻醉过后背部,腰部有些疼痛的症状,更严重的是,打那时起,小琪肚脐以下,双下肢失去知觉,且至今毫无好转。对此,小琪及家属怀疑是医院医疗过错所致,遂将该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约91万元,而医院表示此事是否属医疗事故,有待通过医学鉴定后才能确定。

  家属:疑剖腹手术有过错

2006年,做文员工作的小琪在结婚一年后有了身孕。据她称,2007年6月中旬,她选择了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产前检查和生产医院,并一直按照院方医嘱定期准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各项检查,结果均为正常怀孕状态。

2007年11月14日,在小琪感觉不适的情况下,家人迅速将其送到妇幼保健院待产,并被医生告知“只能剖腹产”。当日,医院在为小琪打了麻醉后实施了剖腹产手术,产下一女婴。

就在实施剖腹产手术后,小琪感觉自己麻醉过后背部,腰部有些疼痛,自肚脐以下,双下肢也失去知觉,这种症状让小琪十分担心自己的身体,经询问,医生告诉小琪,不用担心,麻醉过后慢慢会好的,而令小琪意想不到的是,尽管她到昆华医院做过检查和后续治疗,但其双下肢截瘫的状态一直没有好转。

2008年10月,见院方没采取什么行动,小琪及家人委托律师,将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向其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13项费用共91万多元。并于今年10月,委托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小琪的伤残等级及后期治疗费用,护理依赖级别和护理期限,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受检人小琪构成一级伤残,后期各项治疗费用需约16000元人民币,护理级别达三级护理依赖(一人护理),需终身护理。

院方:是否属医疗事故尚不确定

昨日下午,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医教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小琪确在去年11月14日在该院做过剖腹产手术,至于是何种原因导致术后截瘫,还得通过医学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小琪在该医院生产期间的病历,并指着病历上的病人主诉一栏称,去年11月14日,当小琪出现产前症状来到医院时,就告诉医生自己“腰背部持续疼痛了两天,行走困难半天”。而在入院的常规体检结果中也表明,小琪入院时就有下肢活动受限的症状,进病房也是通过轮椅推进去的。剖腹产后,小琪的双下肢病状开始有所加重,于是出院转到了昆华医院治疗,而通过司法程序从昆华医院获取的病历资料上也表明,小琪的病状表现为多发性硬化。“这些就更足以证明,小琪在进入妇幼保健院治疗之前,她的双下肢就出现了病状。”

小琪及其家属目前已将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医院愿意积极地配合患方走司法程序,合理解决此事。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应该负什么责任,则应进行医学鉴定。如果通过医学鉴定,院方确实有责任,医院也将根据医学鉴定结果和法院的判决来执行赔偿。(记者 吴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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