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百姓为啥不买“门诊急诊先治后结算”的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1 02:29
人浏览

近期,卫生部将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开展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试点工作。其中一部分内容是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医院可对每位病人收取押金,并设置独立的信息识别码。病人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10月11日《重庆商报》)

  之所以要实行“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因为有不少急诊病人因为没有能及时缴纳保金或者在办事流程上占用了很多宝贵的诊疗时间而耽误救治,本以为此举充满了人情味!但仔细一推敲,这个改革完全是电灯点火——其实不燃(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老百姓并不买帐,认为这“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不就是和住宾馆一样,先交钱后入住,退房时再结账补(退)钱嘛。还新流程!真的是“救死扶伤、妙招迭出!”谁都知道,在现在这种体制下,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相当部分人对医院都是不怎么“感冒”的,一说到医院大家都是“咬牙切齿”、“含血喷天”的……医院自然成了人们的挨骂对象和出气筒。在这个时候提出“先诊疗后结算”,而且不管是门诊还是急诊都要先缴一定的押金然后才能看病,老百姓不骂娘才怪。

  首先,先收押金后看病有为医院敛财的嫌疑。谁都知道住院比门诊更说不清楚,医患纠纷相当一部分就是因为住院费用不明白造成的,现在把门诊也搞得像住院那样先缴押金,基本上也就是规定了进医院的最低金钱标准。这个办法是为医疗又创造了一个创收的门道,以前医院还担心钱进不了腰包,现在可以尽情的扣钱了,反正你的押金已在我账上,可做可不做的常规项目肯定得做、可开可不开的药肯定得开……能不把你的钱用完吗? 

  其次,先收押金后看病让医院离救死扶伤的宗旨越来越远。这种规定会造成事实上的治病先缴钱,少缴少服务。如果缴不起钱,对不起卫生部有规定我们不能收治。天下的医院为钱开,有病无钱莫进来。这样的事实已经是横亘在医院和广大老百姓之间的一道天堑和鸿沟,让医院离救死扶伤的宗旨越来越远。实行门诊先付押金,更加会让医院和患者成为刀俎和鱼肉的关系!

  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应该是采取既治标又治本的方法,才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出路,才能真正让老百姓满意。一是实现要小病小医院看,大病大医院看,这是治标。只要提高了小医院的诊疗水平,让群众信得过小医院,不要小感冒、拉肚子也往大医院跑,让病人合理分流,大医院才不会因排队缴费人员过多影响医院门急诊秩序,小医院也不会出现没几个病人的现象。二是要将全民纳入医保,让病人有病无钱也可以得到及时救治,这是治本。重点是要推动各类医保险种整合和“医疗救助”制度,通过不同形式和不同渠道,实现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国的最终目标,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