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济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始申报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6 11:35
人浏览

  济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开始申报了!5月17日至31日,济宁所有愿意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医院、诊所和药店,可以访问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门户网站,查看准入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向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愿提出定点申请。

  根据最新下发的《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经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各类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理济宁主城区内市属(含省属)公立医院、市属(含省属)企业所办医院、在市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或中外合资医院,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宁广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宁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的定点申请。其他医药机构需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准入评估、协议管理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定点医药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不得利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保健品等非医疗用品,否则将被取消定点。

  (原标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始申报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